今天是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
最新资讯
通知公告
最新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提升气象灾害(台风)Ⅲ级为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7-28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工业经济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热带风暴级)的中心今天(27日)12时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境内,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27日傍晚前后离开本省进入安徽向北移动,29日白天以热带低压强度穿过本省淮北进入山东境内。受其影响,预计27到28 日本县有明显风雨天气,雨量可达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内陆风力可达7到8级阵风9到10级,沿海海面风力可达8到9级阵风10到12级。

根据《响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政办发(2020)49号)规定,于7月27日15时起,提升我县气象灾害(台风)Ⅲ级为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相关地区和部门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响水县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上一篇:核酸检测相关问题解答
下一篇:关于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的通告
Copyright © 2016-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网址:www.jsxsxcw.gov.cn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详情咨询: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0515-8688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