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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五强化”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0-12-31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31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县财政局“五强化”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刘中勋 通讯员 林方盛)近日,记者从县财政局获悉,县委、县政府近期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坚持从预算管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成果等方面入手,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多举措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行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局作为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单位,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全面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各项要求。

强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县、镇区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预算收入要追求质量、提高总量,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严禁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实施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支出保障序列,优化支出结构,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报的重要必备内容,将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基础性依据。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财政部门要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要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批。

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绩效运行监控主体责任,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主要业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将绩效管理更好地融入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借助财政大数据中心,通过数据分析、预警提示、综合核查等方式,对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目标执行中的偏差,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并督促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

强化绩效评价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逐步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在部门和单位自评基础上,对重大政策和项目有计划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确保2022年底前重大政策和项目财政重点评价滚动全覆盖。稳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重点评价。试点开展镇区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要注重改进绩效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咨询机制,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竞争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管理结果运用。建立绩效管理成果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新政策和项目的设立、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金执行调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镇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等挂钩,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预算绩效管理出现的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及时将重点评价结果、项目整改情况向县人大报送,向社会公开,接受县人大和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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