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3月28日 星期四
政策法规 >> 政务法制
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21-01-11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1-01-10

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9日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孟庆松同志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新响水”目标,全面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以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服务助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推进响水加快跨越赶超、奋力走在前列,跻身苏中苏北第一方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一篇:关于响水县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下一篇:响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响水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Copyright © 2016-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网址:www.jsxsxcw.gov.cn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详情咨询: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0515-8688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