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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场所”安全知识
发表时间:2021-04-12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1-04-12

什么是“三小场所”?小档口: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餐馆、饭店、小吃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等;小作坊: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家庭作坊;小娱乐场所: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桌球室、麻将房、美容美发店(院)等。

“三小场所”经营者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安全事项:

1、杀菌消毒需谨慎。平常消毒时使用的浓度75%的酒精属于甲类易燃液体,不要大量存放,使用和保存时,严禁接触火源,使用酒精消毒过程中需要远离明火,消毒时不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液体消毒剂,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2、经营场所不住人。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确需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3、防火分隔要规范。确因需要设置厨房的,厨房部位与经营场所应采用砖石,混凝土等不燃烧体材料分隔到顶,不应留有孔洞并安装防火门。严禁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4、灭火设施少不了。要根据不同“三小”场所的情况,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经营场所应当配备至少2个4公斤的ABC型干粉灭火器,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按照要求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警报装置。

5、逃生疏散要畅通。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场所内设置逃生窗口的,其长宽净尺寸不得小于1米和0.8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

6、火源控制要把关。经营场所内严禁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7、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不在室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地下室或其他建筑内的共用走道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坚决杜绝“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行为。电动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且周边不得有易燃可燃物。

8、“三小场所”应注意通风。 “三小场所”在密闭空间内应规范使用空调、热水器和燃气炉等,避免发生室内人员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经营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规范使用热水器,并注意通风,避免发生中毒。

9、高处作业持证上岗和正确佩戴劳保用品。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坠落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米),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方可上岗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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