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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先问需群众
发表时间:2021-05-20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响水日报 更新时间:2021-05-20

通讯员 汪树明

5月17日,县住建局局长林云松在局早会上要求,对今年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实施的市政项目,首先要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当家作主”。笔者为之叫好。

目前,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各地按照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事,兴办了一大批实事、好事,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赢得了群众的赞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决定兴办实事工程前,由于未能很好地征集群众意见,而是领导者从主观愿望出发,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群众并不迫切的“实事”上,有的甚至得不到群众的认可。

众所周知,老旧小区改造最有发言权的是小区居民。居民既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受益者,更应是参与者。他们大多在小区生活多年,怎么改,改什么,心中有数,因而改造工作必须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让居民说了算。作为政府部门,应主动改变过去自上而下的组织实施方式,在小区改造之初就让居民共同参与决策,在改造过程中与居民多商量,让居民多参与,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唯有如此,改造中才会得到居民的理解、支持、配合和拥护,不至于出现阻碍、抵制改造的怪现象。

因此,各地各单位在决定兴办实事项目前,不妨学一学我县住建部门的做法,让群众充分参与。如此,所办实事不仅能避免决策失误,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赞誉,而且会赢得群众的全力支持,从而把实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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